中针字〔2016〕69号
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总结和申报www.63365.com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总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、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报送和执行情况总结,以及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,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《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继教办发〔2016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继教项目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
凡属www.63365.com组织的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、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,务必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,将各继续教育项目完成情况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
将完成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工作总结(包括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、取得的成绩、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),同时填写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表》(附件3);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4);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》(附件5);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》(附件6)10份,以及授课计划、授课内容、教材讲义、学员通讯录、考核成绩、照片、授课老师简历等材料一并上报。
申报2017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一、申报内容
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,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。
(一)知识技能类:以中医药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,主要针对乡村医生、初级及以下、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。
(二)学习提高类: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,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。
(三)前沿进展类:以本专业前沿知识、理论、方法或技术为主,鼓励跨学科融合,主要针对中、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项目分类
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,培育一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,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、备案项目。
(一)年度项目:新申报项目,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,在2017年度内执行。
(二)备案项目:原有项目,符合备案申请条件,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,通过备案申请在2017年度内执行;执行情况良好者,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年度项目申报条件
1.主办单位、授课教师符合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中医药继教委发〔2007〕2号)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2.申报“前沿进展类”项目,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,主讲人及50%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国医大师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长江学者、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中央、国务院各部门开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;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;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;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;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(专科)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;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。
(二)备案项目申请条件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内容相同、名称相近的项目,3次被列入2012-2016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;
2.按规定执行,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,学员满意度90%以上;
3.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。
四、申报方式
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。
(一)各申报单位填写《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一式1份,连同电子版报送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
(二)备案申请单位填写《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备案表》),一式1份,连同电子版报送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
(三)总会分支机构或直报单位对申报项目、备案项目进行形式审查、盖章,分别填写《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》《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、4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等相关材料报送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、师资水平、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,在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,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(二)各直报单位申报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,主题内容应与本单位的职能密切相关,充分体现本单位的特色优势和师资水平。
(三)项目承办单位应为具有一定资质的中医药医疗、科研、教育等相关机构。举办项目应保证培训质量,规模不宜过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。
(四)各备案申请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,对备案项目进行调整优化,增加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(五)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。《申报表》、《备案表》及《汇总表》纸质版于11月30日前寄送至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电子版同时发至:13701143759@139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主管部门: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负责人:尹宝光
联系电话:010-64089969 手机:13701143759
电子版上传邮箱:13701143759@139.com
邮递地址:北京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,www.63365.com咨询培训部。 邮政编码:100700
附件:
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