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针字〔2017〕7号
关于印发《www.63365.com会员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针灸学会,总会所属各分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及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会员的管理,壮大会员队伍,规范入会流程,提高会员的服务水平,现将www.63365.com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《www.63365.com会员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1:www.63365.com会员管理办法
附件2:www.63365.com个人会员登记号的统一规范及www.63365.com个人会员登记号格式
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
附件1
www.63365.com会员管理办法
(2016年12月24日www.63365.com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)
第一条 为规范www.63365.com会员的管理,增强学会的凝聚力,保障会员的正当权利,根据《www.63365.com章程》以及中国科协、民政部等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,多元化发展会员,提升会员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www.63365.com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,其中个人会员包括:普通会员、资深会员及通讯会员。
第三条 入会条件
拥护本团体的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自愿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(一)个人会员
1、普通会员:从事针灸及医学专业相关的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编辑、生产、管理和健康服务业人员;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针灸行业职业技能证书人员,或经过www.63365.com系统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;在医学院校就读的学生;
2、资深会员:会员中具有主任医师、教授、研究员或相当职称者,有较高学术威望,从事本专业30年(含)以上,在针灸领域中成绩卓著、有重要贡献,入会时间连续15年(含)以上,且热心支持本团体工作者;
3、通讯会员:境外医学科技工作者,医学院校毕业、经过针灸专业的系统学习和培训、从事针灸工作或与针灸有关的工作、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,愿意与我会联系、交往和合作,并协助我会在境外开展活动者。
(二)单位会员
依法成立的与医学相关的学术性社会团体,中医、中药、针灸领域内科研、教学、医疗、生产等企、事业单位,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队伍,积极支持本团体工作,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
第四条 入会程序
(一)个人会员
1、入会者需首先向所属二级分支机构、本团体委托的所属地方学会或本会提出申请;
2、填写《www.63365.com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》;
3、必须有两名会员推荐,或者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;
4、由常务理事会授权“信息与会员部”审核办理,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,接受申请的机构填写《www.63365.com个人会员汇总表》,报本团体登记;
5、资深会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由常务理事会授权“信息与会员部”审核办理,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;
6、通讯会员须直接向本团体申请,履行相应手续,由常务理事会授权“信息与会员部”审核办理,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。
(二)单位会员
由单位或团体向www.63365.com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www.63365.com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,加盖单位或团体印章,由常务理事会授权“信息与会员部”审核办理,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。
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(不含通讯会员);
(二)优先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权利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的权利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参加本团体主办的会议和培训时,有享受优惠的权利;
(六)资深会员终身享有会员资格,并有免费取得本团体年度活动计划和有关资料的权利;
(七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三)支持并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六)协助本团体开展各项工作;
(五)积极向本团体反映针灸医学科技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通讯会员应协助本团体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,做好本团体与国外的友好交流与合作;
(七)资深会员应参与对国家卫生发展战略、政策等的重大决策的论证、咨询等工作,并可受邀列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。
第七条 会费标准
根据中国科协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,会费按届收取,每届为五年。续交会费应在到期前三个月,过期三个月未续交不享受续费优惠。
(一)普通会员
标准为:¥350.00元/五年/人,到期续交会费优惠为:¥300.00元/五年/人。
(二)通讯会员
标准为:¥3,000.00元/五年/人,到期续交会费优惠为:¥2,500.00元/五年/人。
(三)单位会员
标准为:¥25,000.00元/五年/单位。
第八条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
(一)会费的管理与使用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,厉行节约,加强审计,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;
(二)会费收支统一由我会我财务收管,统一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。配有专职财务人员,单独设立账册,向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,并接受会员的监督;
(三)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公益活动;
(四)会费的支出坚持“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”的原则,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、平调和挪用。
(五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针灸学会发展www.63365.com会员,会费标准为:¥350.00元/人/五年,需向www.63365.com缴纳¥100.00元/人/五年作为管理服务费。
(六)www.63365.com所属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及工作委员会发展www.63365.com会员,会费标准为:¥350.00元/人/五年,费用全部纳入www.63365.com账户统一管理,并以¥200.00元/人存入各二级分支机构的子账户,在其召开www.63365.com所属各分支机构主办的活动中,可向www.63365.com书面申请使用会员经费,经www.63365.com批准后,用于各分支机构服务会员、开展业务范围内活动的开支。
(七)凡积极参与学会活动,愿意接受学会指导,从事针灸科研、教学、医疗、针灸器械生产的企、事业单位,以及依法成立的针灸学科或专业的学术性团体可作为发展www.63365.com会员的机构,会费收取标准参照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针灸学会收费标准,一年内发展500名会员可授予“www.63365.com单位会员”称号。
第九条 会员的管理与服务
(一)会员由www.63365.com统一登记管理,建立会员信息库,并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(二)委托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针灸学会及计划单列市或www.63365.com所属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工作委员会发展的会员,由各委托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(三)建立个人会员登记号制度。根据中国科协“关于规范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登记号的通知(科协办发学字[2003]6号)”文件要求,www.63365.com个人会员登记号须实行统一的11位编码制,以规范会员的管理与服务。
(四)www.63365.com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代表和所属各分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委员、秘书长应为www.63365.com有效会员。
(五)单位会员将由www.63365.com授予统一编码的“www.63365.com单位会员”牌匾。
(六)不履行我会章程规定的缴纳会费义务,1年不缴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;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。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我会,并交回有关证件和牌匾。
(七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, 2005年5月18日印发的《www.63365.com会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www.63365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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